102學年度第2學期校外教學實施計畫

花蓮縣102學年度第2學期校外教學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
1.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要點。
2.本校102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。
二、目的:
1.藉由校外教學融入各科領域,開闊視野,陶冶身心,激發愛鄉土之情懷。
2.培養學生具備自然觀察能力並能愛護大自然。
3.藉由認識法院組織及審判程序,強化學生人權及法治觀念。

三、參加對象及人數:本校1-6年級學生61人(應取得家長同意書)、隨行教職員工12人,共計
    73人。
三、實施日期:
102年5月2日星期五。
四、活動地點內容:
詳如活動行程表。
五、相關課程領域及融入議題:
社會、自然與生活科技、健康與體育、綜合活動、環境教育、法治教育。
六、費用:總費用新台幣參萬壹仟玖佰参拾貳元整,詳如經費概算表(多退少補)。
    1.花蓮縣政府補助校外教學學生午餐費貳仟壹佰參拾伍元整。
    2.兒童福利聯盟「城市交流體驗」補助交通費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整。
3.學生繳交金額新台幣壹萬肆仟柒佰零壹元整。
4.隨行人員(教職員工、替代役)費用新台幣參仟零玖拾陸元整,由本校103年度預算國民教育計畫—國民小學教育計畫—各校經常門分支計畫—辦公(事務)用品項下支應。
七、任務分配:
   1.活動總領隊:校長
   2.計畫繕寫及活動安排聯繫:訓導組長
   3.行前安全教育宣導:訓導組長
   4.學習記錄設計:各班導師
   5.車輛安檢:隨車領隊 訓導組長
   6.隨行醫護:校護
   7.活動中學生管理與安全維護:全體隨行教職員工
   8.活動中攝影記錄:替代役男
   9.留守:幹事
   10.成果彙整:訓導組長
八、注意事項:。
   1.活動當日學生應攜帶健保卡,自備遮陽帽、茶水、衛生紙及防蚊液等個人用品,並裝入隨
     身背包內,請導師協助督促。
   2.活動當日另開乙輛教師自用車,彈性使用。
九、活動當日參與校外教學教職員工准予公假。
十、本活動計畫及所需經費,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承辦人: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教導主任: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兼任會計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校長:
表一   活動行程表
時間
地點
內容
負責人
06:40
穿堂集合
(全校師生於6:40前到校)
行前說明
(集合點名、安全須知)
隨隊教師
06:50-
07:00
行車逃生演練
逃生門使用演練
隨車教師
07:00-
09:30
起 程
車上導覽
隨車教師
09:30-
11:00
花蓮地方法院
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-〉公證禮堂-〉拍賣投標室-〉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-〉民事執行紀錄科-〉公告欄-〉刑事法庭-〉少年法庭-〉少年輔導教室-〉羈押室─〉有獎徵答及法律宣導活動
法院導覽人員
11:00-
12:00
花蓮氣象站
認識氣象觀測設備及作業
氣象站導覽人員
12:00-
13:00
花蓮市中正路麥當勞
享用午餐
隨隊教師
13:00-
14:30
美崙山生態展示館
1.      甲蟲飼育
2.      昆蟲標本導覽
展示館導覽人員
14:30-
17:00
返程
賦    歸
隨車教師
17:00
校門口
集合、放學
隨車教師
雨天備案:地點不變,著輕便雨衣。
 表二  校外教學經費概算表
表二之一校外教學經費概算表(學生)
項   目
單價
數量
總 價
備      註
保險費
19元
61人
1159元
國泰人壽旅行平安險,殘廢保險金200萬元,醫療保險金最高10萬元。
餐費
44元
61人
2684元
麥當勞兒童餐79元/份,由花蓮縣政府補助校外教學學生午餐費35元/人,學生自行負擔44元/人。
車資
(含雜支)
178元
61人
10858元
租小馬旅運遊覽車2部(車資12000元/輛*2輛=24000元);由兒童福利聯盟「城市交流體驗」補助1部遊覽車車資12000元。所餘車資12000 + 活動預估雜支994元由參加人員均擔:178元/人。
合計
台幣壹萬肆仟柒佰零壹元整(241元/人*61人=14701元)
說明事項
每生繳交金額:保險費+餐費+車資 19+ 44+ 178=241

表二之二  校外教學經費概算表(隨行人員:教職員工、替代役)
項   目
單價
數量
總 價
備      註
保險費
30元


國泰人壽旅行平安險,身故及殘廢保險金100萬元,醫療保險金最高3萬元。
自由參加,保險費自行負擔。
餐費
80元
12人
960元
由學校103年度預算辦公(事務)用品項下支應,超過80元部份自行負擔。
車資
(含雜支)
178元
12人
2136元
由學校103年度預算辦公(事務)用品項下支應。
合計
新台幣參仟零玖拾陸元整(960+2136=3096),由103年度預算國民教育計畫—國民小學教育計畫—各校經常門分支計畫—辦公(事務)用品項下支應)。

承辦人: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教導主任: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兼任會計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校長:
花蓮縣學田國民小學102學年度下學期校外教學調查表
親愛的家長您好:
     本校將於,5/2(二)舉辦本學期校外教學,因視同正式教學活動,學生一律參加,諸位家長也能陪同子女一起參與(遊覽車座位有限請自行開車前往),若您對本次活動有任何意見請填寫在意見欄,連同回條讓貴子弟繳回學校。
◎經費概算: (多退少補)
項   目
單價
備      註
保險費
19元
國泰人壽旅行平安險,殘廢保險金200萬元,醫療保險金最高10萬元。
餐費
44元
麥當勞兒童餐79元/份,由花蓮縣政府補助校外教學學生午餐費35元/人,學生自行負擔44元/人。
車   資
178元
租小馬旅運遊覽車2部(車資12000元/輛*2輛=24000元);活動當日另開乙輛教師自用車彈性使用,油料費994元。由兒童福利聯盟「城市交流體驗」補助1部遊覽車車資12000元;所餘車資12994元由參加人員(學生61人,教職員工12人,共計73人)負擔:178元/人。
合計
每生繳交金額:保險費+餐費+車資 19+ 44+ 178=241元
說明事項
隨行家長費用:
1.      交通、午餐自理。
2.      保險費30元(國泰人壽旅行平安險,身故及殘廢保險金100萬元,醫療保險金最高3萬元),自由參加,保費自行負擔,由學校代為辦理。
◎活動行程:
全校師生於6:40前到學校穿堂集合 → 06:50行車逃生演練 → 07:00啟程
→ 09:30 - 11:00花蓮地方法院 → 11:00 - 12:00花蓮氣象站
→ 12:00 - 13:00麥當勞享用午餐 →13:00 - 14:30美崙山生態展示館
→14:30返程 →17:00校門口集合、放學
◎請家長於4月1日星期二前,讓學生將回條及活動費用交給導師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學田國小教導處
--------------- ---------【請撕下繳回】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家長姓名


 學生姓名

繳款方式
□現金    □扣儲蓄
家長您是否願意陪同子女參加校外教學參觀:(學田國小學生一律參加)
    □願意            □不願意
隨行家長投保基本保險資料(不包含學田國小學生)
姓名
出生年月日
身分證字號
受益人








意見欄

花蓮縣學田國民小學102學年度下學期學生校外教學活動注意事項
一、5/2(五)6:40 學田國小穿堂集合,請各班導師點名、檢查同學攜帶用具。
    7:00出發。預計下午5點回到學田國小,請家長前來接送,以維同學安全。
二、服裝穿著規定:
(一)當天請穿著橘色學校制服及長褲。
(二)活動期間一律穿著運動鞋與襪子。
三、戶外教學所需要攜帶的物品:健保卡、帽子、輕便雨衣、水壺、個人藥品、小背包、防蚊液、文具用品(鉛筆、橡皮擦…)。自行攜帶之物品,應妥善保管。
四、患有夙疾(如暈車)之同學應隨身攜帶藥品,暈車藥到學校就馬上吃,並將身體狀況告知同學、導師。
五、在車上不得離開座位嬉鬧玩耍。
六、活動時間同學不得擅自離開隊伍,如因離隊而耽誤團隊行程與造成校方困擾者,將依校規實施愛校服務。
七、同學在校外學習時更應注意校譽維護,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、禮貌、水準、勿口出惡言,或有其他破壞、偷竊之行為。
八、請同學務必遵守所有規定之集合時間,以免因個人而影響團體活動時間。
九、零錢不要帶太多,最好不要超過200元。貴重物品(手機、相機、隨身聽等)請自己保管,學校不負保管之責。
十、自備水壺及白開水,零食最多3包,不可攜帶口香糖及飲料。
十一、校外教學是一種學習過程,可以輕鬆,但請保持學習的心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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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教學時間:5/2(五),上午6:40到校集合,預計下午5:00返回學校。
帶隊老師聯絡電話:
趙振國校長:0935134720        林秀錦老師:0928058796
周晏聖老師:0912841010         彭温惠老師:0936969873
張俐琦老師:0980496669        王敏慧老師:0916091556
莫柏蓯老師:0977079161        莊琬婷老師:0921171451
郭記烽老師:0911748957     

各位家長如要聯絡您的孩子,可利用手機聯絡班級導師及學校行政人員。